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
民事调查
债权债务
商务调查
城市
联系我们
主页
>
新闻
>
江苏男子连续3次高空抛物被判3年
2020-11-22 21:57 | 来源:未知
江苏无锡的蒋某因工作不顺心,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砸坏两辆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近日,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最高法相关意见,对故意高空坠物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莫存侥幸心理,向高空抛物说不!
编辑:admin
上一篇:
今年全球奢侈品销售额将大跌23% 创近21年来最大跌幅
下一篇:
日本超四成年轻女性不结婚、不恋爱!
更多
·
传统医药类非遗成就首次集中亮相
·
探访沙漠绿洲上的“中国酸梅之乡
·
齐齐哈尔市:打造“四所一庭一中
·
哈尔滨铁路局公布K5133次旅客列
·
黑龙江北黑线一旅客列车运输中脱
·
首届“情融两岸·品悟天府”台胞
·
台湾“灵魂摆渡人”刘德文:后辈
·
2024国考今起报名:拟招3.96万人
·
“静”字头高铁车厢,靠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