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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春节食品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2019-02-01 15:55 | 来源:未知

 本报讯市场监管总局1月28日发布春节传统美食和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帮助广大消费者安全健康地享用传统美食,并提醒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在关于春节传统美食的消费提示中,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速冻饺子时,应通过正规采购渠道,选择包装完整,外观质地均匀且在保质期内的产品;购买豆腐时,要看其颜色,看其切面,切勿购买有酸味或怪味的豆腐;选购冰鲜海水鱼时需注意其新鲜度,鱼体完整、肌肉有弹性、眼球饱满透明、鳃丝鲜红、气味正常;购买腌腊肉制品时,选择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感官正常、保质期内的产品,避免购买涨袋、包装破损、外观发生变化或产品表面明显有菌斑的产品。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要适量饮食,避免暴饮暴食、过多食用油腻的食物,避免能量过剩,加重肠胃负担。
 
在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中,市场监管总局提示,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市场监管总局建议,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识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予以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勿盲目购买和使用。对相关产品信息,可仍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同时,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若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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