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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年PM2.5年均低于56微克
2018-09-16 19:52 | 来源:未知
《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昨天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未来三年北京大气治理的纲领性方案。行动方案提出,从2018年至2020年,本市将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重点,以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防治领域,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到2020年,本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即56微克/立方米左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总体目标:到2020年,本市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少3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治理重点:细颗粒物PM2.5
治理原则: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
重点防治领域: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
采取措施: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交通
2020年,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
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
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
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为电动车
每年在进京路口和主要道路完成150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
扬尘
2020年降尘量较2017年下降30%
今年10月底前,组织建成覆盖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自11月起,对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
督促石化行业重点企业逐年减排10%
产业能源
到2020年底前,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
建立镇村产业聚集区淘汰机制
今年基本实现平原“无煤化”
秋冬季攻坚
重污染红色预警减排不低于30%
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开展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
改善目标:北部区域PM2.5降至46微克/立方米
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三年全市大气治理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少3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具体改善指标:各区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各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左右;门头沟区、昌平区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左右;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区、房山区、平谷区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左右;通州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
交通运输:低排放区从六环内扩到全市域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本市要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防治领域,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行动计划对任务措施进行了细化、量化,确保目标明确可衡量、责任清晰可考核、措施具体可操作。
在交通运输方面,要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到2020年,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为电动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其中,城市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实现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加大高排放车严管严查力度,发布低排放区由六环路内扩展到全市域的政策。此外,每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150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要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研究第七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
扬尘管控:2020年降尘量较2017年下降30%
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构建统分结合、行业监管、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监管责任体系和监测评价考核体系;综合运用扬尘在线监测、粗颗粒物监测网络、道路快速检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高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通过制订各类规范、强化闭环管理、健全标准体系、运用技术手段等,加强施工、道路、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2020年,降尘量较2017年下降30%。
据悉,今年10月底前,组织建成覆盖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自11月起,对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区及乡镇(街道),并将每月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
同时坚持分类施策,科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在工业领域,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严格环境准入和退出,切实巩固“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效,实现镇村产业聚集区提质增效,实施环保技改、清洁生产,督促石化行业重点企业逐年减排10%。在生活服务领域,推进汽修行业、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完善绿色采购政策,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建筑类涂料和消费品的使用。
产业、能源: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整治
行动方案明确,要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到2020年底前,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同时健全“散乱污”企业的发现、整治机制。由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各区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新一轮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并实施台账管理。
今年底前,各区依法采取关停取缔、升级入驻工业园区等措施,完成对在册“散乱污”企业的分类整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城市管理、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用电用水量监控和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技术应用,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建立镇村产业聚集区淘汰机制。自2019年起,重点对年度考评位于全市倒数后15%的镇村产业聚集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2020年与2017年相比,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左右。
能源方面,到2020年,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5%,基本解决燃煤污染。要打好压减燃煤收官战。今年完成平原地区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开展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完成平谷区、延庆区5座燃煤供热中心的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
秋冬季攻坚:重污染红色预警减排不低于30%
行动计划提出,要聚焦秋冬季,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应对空气重污染,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强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凡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应对空气重污染方面,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下,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气象局等部门开展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深化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加强区域污染物传输监测分析体系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逐步建立同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变化相适应的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的“3+1”应急响应体系。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察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发挥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
要强化乡镇(街道)应急措施落实,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应急措施可操作、能落地、易考核;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建立属地停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并动态更新。要继续深化区域协作。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下,建立大气污染区域传输预警体系,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联防联控、联合执法。
督察考核:按问题累积数量逐级问责
行动计划明确,要严格环保督察考核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察等反馈的各类问题,健全整改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级环保督察重点,督察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落实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情况,夯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根据空气质量形势变化,结合突出问题,随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对扬尘污染等共性突出问题和市民反复举报的问题,健全督察、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等机制,推进问题解决。各区通过督察机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
要制订并实施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按问题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市、区有关部门以及各区、乡镇(街道)、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张航 J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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